考試日期及時間

考試日期 :102年 1 月 27 日至 1 月 28 日。

除國文科為 120 分鐘外,其餘各科均為 100 分鐘。日程表如下:

 

 試場分配與開放時

1.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於102年1月15日公布,請至本中心網站(http://www.ceec.edu.tw)或利用電話語音(02-23643677)查詢。
2.開放查看試場時間為102年1月26日下午2點至4點,開放時間截止後即關閉試場,各考區將進行試前檢查與準備。考生務必依開放時間前往查看,並熟悉相關的交通路線及所需花費的時間。

 

入場注意事項

1.考試之預備鈴、開始鈴及結束鈴,統一以考場鈴(鐘)聲為準;試場內如有掛鐘,亦僅供參考。

2.預備鈴響前,監試人員一進入試場發放題卷卡,考生均應立即離開試場。每節考試開始前5分鐘打預備鈴,鈴響時考生即可入場。

3.進入試場前,行動電話務必關機(最好取出電池),並關閉行動電話及手錶之鬧鈴功能。放置於「臨時置物區」之物品,監試人員不負保管責任,但如於考試中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者,仍視同違規處理。

4.進入試場後,除准考證及考試必用文具外,其他隨身所有物品均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,不得將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、書籍、紙張或具有計算、記憶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、桌椅下、座位旁或隨身攜帶。

5.進入試場後,應迅速對號就座;就座後,應先確認抽屜中、桌椅下或座位旁均無非考試必需用品,以及目視確認座位標示單及答案卷、答案卡之准考證號碼完全相符,如有錯誤或缺漏,應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;就座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座。

6.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,不得書寫、畫記、翻閱試題本或作答。

7.考試開始鈴響時,不必等監試人員宣布即可開始作答。

8.考試開始20分鐘後就不可以入場。入場後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員同意外,考試開始60分鐘內不可以出場。

9.考試結束鈴響畢,應停止作答(含擦拭答案卷卡或加黑、增補標點文字等),雙手離開桌面。

 

考試物品

文具
1.答案卡:必須使用黑色2B軟心鉛筆畫記;更正時,請使用橡皮擦但不得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。

2.答案卷:務必用黑色墨水的筆(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0.5mm~0.7mm之原子筆)書寫,不得使用鉛筆;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更正。

3.可以帶圓規、直尺、三角板、量角器等作圖文具。但不可以自帶計算紙入場,試題本空白處可供作草稿之用。

 

手錶
1.不可以有計算、記憶、通訊的功能。

2.要把鬧鈴功能關閉,否則在考試開始鈴響後,鬧鈴一響即屬違規。

 

其它隨身物品:開水、手帕衛生紙耳塞口罩醫療器材等
1.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(含喝水)、嚼食口香糖。如因病情需要飲水或服用藥物時,請在考前持證明向試務辦公室報備,並將用水(需加蓋或裝瓶)及藥(物)品交予監試人員保管,需用時再舉手請監試人員協助。

2.手帕、衛生紙只能供一般正常使用,千萬不能加記任何文字符號,以免有違規之虞。如因病情需要使用毛巾、大量衛生紙時,建議事先向試務辦公室報備。

3.使用醫療器材(如助聽器等)時,須在考前持證明,向試務辦公室報備並經檢查後,才可以使用。

4.耳塞等非生活物品,使用前最好先向試務辦公室或監試人員報備,以免於考試中徒增困擾。

5.可戴口罩、圍巾應試,惟於驗核身分時須脫下接受檢查。如於考試進行中發生連續咳嗽時,監試人員可請您戴上口罩應試;如咳嗽症狀嚴重,影響其他考生應試,而移至備用試場考試時,依規定不延長時間。


※於每節入場前要仔細檢查衣褲口袋及文具盒,儘量不要攜帶與考試無關的東西;文具盒及墊板最好是透明且無文字符號,以免引起違規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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